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一、内设机构设置
二、部门职能
(一)督导中心
1.为本中心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和支持性督导服务,包括中心的项目运营、员工管理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督导支持活动。
2.对中心开展社会工作等专业性服务提供督导支持,促进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3.对中心的员工管理及培训成长等提供教育性督导,促进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4.对中心的运营发展、年度总结与规划等提供相关督导,促进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部
1.负责本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沟通协调各部门工作;
2.本中心会议的组织以及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管理保存各部门相关文件及政府文件;
3.本中心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
4.处理本中心的人事招聘与管理的工作;
5.负责印章管理、证书管理;
6.负责与中心相关的评估、检查、接待、交流等工作。
(三)财务部
1.处理本中心财务工作,负责本中心的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监督等经济管理活动;
2.负责本中心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会计凭证、出纳、税务等工作;
3.负责本中心承接项目的相关财务工作,进行专项的台账核对与管理工作;
4.负责本中心员工的工资薪酬核算与发放工作;
5.整理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编制并审核财务报表;
6.协调对外审计工作,提供所需的财会资料;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项目部
1.项目部负责本中心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本中心业务范围、年度计划及项目有关要求进行项目与活动的筹划设计、组织与安排工作;
2.收集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发布过的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并进行项目计划书的撰写申报;
3.观察街道、各社区可能存在的社会问题并进行实践调查,为项目计划书的调研报告的撰写做准备;
4.负责本中心的所有项目管理与项目监测、项目有关的社会服务评估、项目实施进程,掌控项目服务周期;
5.与服务部做好相关对接工作,促进本中心业务的顺利开展与执行;
6.组建并管理本中心的志愿服务团队;
7.配合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服务部
1.根据中心的业务范围与项目部要求开展项目的执行与落地工作;
2.根据中心的业务范围,运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开展具有专业性服务活动;
3.进行项目与活动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且进行总结反思并汇报;
4.负责中心的宣传等新媒体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包括网站、论坛、微信、邮箱等发布渠道,及时更新行业最新资讯;
5.维护本中心形象,对已出现的公关危机及时汇报并处理;
6.日常传播工作以及本中心的会议记录、照片的归档工作,制定及实施本中心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7.实施优秀项目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